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會議室開放與否,請依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之「中創園區防疫手冊」為主。
中台灣創新園區場地及設備租借辦法
第三次修訂日期:110.08.10
一、訂定緣由
為達創新園區設施資源有效運用及服務進駐單位,並活絡創新園區與業界之互動交流,特訂定此辦法。
二、租借對象
1.進駐中台灣創新園區之單位
2.依法登記之廠商、機關、法人
三、租借活動規範
1.不得為宗教、政治活動
2.不得為非關產業、科技發展之商業活動
四、使用時段
會議室使用時段表
時段名稱 |
時間 |
時段名稱 |
時間 |
第1時段 |
08:00~10:00 |
第4時段 |
13:00~15:00 |
第2時段 |
10:00~12:00 |
第5時段 |
15:00~17:00 |
五、收費標準
六、場地使用說明
1.租借場地應填寫申請表
會議室租借申請網址,並於使用日期1週前將申請表送本業務服務窗口核認並完成費用繳交,如需延期或取消,須於三天前聯繫告知,如未事先告知視為照常使用,恕不退回場地租金。場地費退費金額須扣除轉帳手續費。
2.租借單位如需佈置場地時,應事前徵求本園區同意,未經許可,不得於租借場地內自行安裝任何設備、張貼海報等。場地佈置在活動開始前1個時段內為免費,超過1個時段以上每時段酌收一半費用。
3.如有下列情事者,本園區可逕行停止借用場地:
(1)所舉行活動有違政府相關法令、善良風俗或有不當營利行為者。
(2)場地使用與申請內容不符、轉借他人使用或違反本園區相關規定者。
(3)使用期間損害設施或超過使用時間而未依規定申請續用者。
4.租借單位應於當天活動結束後辦理離場並與管理單位服務窗口完成費用確認,無額外付費服務則領取發票。如有延長使用時間或額外租借器材,請至服務窗口繳交費用,並支付發票掛號郵寄費用。
5.租借單位於租用結束後應隨即將場地恢復原狀,並經管理單位確認後方可離場,租用單位若未依上述規定恢復場地原狀逕自離場,本園區得視實際情況加收場地恢復原狀所發生的相關費用,並保留未來是否再度租借該單位之權利。
6.國際會議廳禁止飲食,如需用餐,請額外租借B區開放空間。違反規定造成場地損壞,租借者須照價賠償或負擔復原之責。詳見「
經濟部中台灣創新園區-C104國際會議廳租借使用規範」。
7.使用時段計算依本辦法規定之時段為主,如超過租借時段,則加收下一時段租借費用。
8.園區2樓(含)以上場地僅供進駐單位使用。
9.本業務服務窗口為:粘嘉容小姐(電話:049-2345207)。
七、其他租借設備說明及費用
1.其他場地:如須租用一區一樓餐廳、一區館一樓開放空間等其他場地,由推動辦公室視實際情況個案審定之。
八、優惠辦法
1.進駐創新園區法人單位租借以5折優惠。
2.進駐創新園區廠商租借以5折優惠。
3.中興園區進駐廠商租借以8折優惠。
4.與園區合作之專業機構如單年使用時數累計達35(含)時段者以7折優惠;累計達50(含)時段者以6折優惠;累計達65(含)時段者以5折優惠。
九、申請流程
租用者進入網站系統線上申請(七天前)→租用者匯款後主動通知(三天前)→管理者確認匯款與租借申請(三天前)→管理者再次確認租用者場地使用時段與需求→場地使用→辦理離場手續→提供發票。
十、付款方式
1.即期支票或郵政匯票
票據抬頭:工業技術研究院
郵寄地址:540南投市文獻路2號
粘嘉容小姐 收
2.ATM轉帳或匯款
【繳費後,請將收據傳真049-2345344】
收款銀行:土地銀行工研院分行
收款帳號:156-005-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