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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資訊

中台灣創新園區場地及設備租借辦法

103.07.31核定初版
103.11.07修訂二版
110.08.10修訂三版
111.11.23修訂四版
第一條、訂定緣由
為有效管理中台灣創新園區場地與設備,特訂定「中台灣創新園區場地及設備租借辦法」。
第二條、場地使用規範
一、 不得為宗教、政治活動。
二、 不得為違反政府相關法令、善良風俗活動。
三、 不得為非關產業、科技發展之商業活動。
第三條、場地租借使用流程
一、 申請租用場地。
二、 園區確認申請資訊並報價。
三、 申請單位依期限繳交費用預定場地。
四、 活動當日使用場地。
五、 辦理離場點交與索取發票。
第四條、收費標準
一、 租借以時段為單位,每時段為 2 小時。
二、 開放活動開始前 30 分鐘佈置場地。
三、 如超過場地租用時段,依會議室收費標準加收費用。
四、 如須桌型排列或場地復原的人力支援,每場次收取 500 元費用。
五、 如有公共空間使用需求,由園區視需求審定,依公共空間計價方式租借使用。
場地別 容納人數 管理費(元/段) 設備
A棟A320 會議室
A320 會議室會議室圖片
18人 1200元 設備含會議桌、會議椅、白板、白板筆、無線麥克風(兩支)、無線網路、電話、單槍投影機、投影布幕、飲水機、延長線 ( 僅供進駐單位使用 )
B棟B131 訓練教室(可與B132合併)
B131 訓練教室(可與B132合併)會議室圖片
30人 1600元 設備含會議桌、會議椅、白板、白板筆、無線麥克風(兩支)、無線網路、單槍投影機、投影布幕、擴音設備、電子看板、延長線
B棟B132 訓練教室(可與B131合併)
B132 訓練教室(可與B131合併)會議室圖片
48人 2000元 設備含會議桌、會議椅、白板、白板筆、無線麥克風(兩支)、無線網路、單槍投影機、投影布幕、擴音設備、電子看板、延長線
B棟B134 訓練教室
B134 訓練教室會議室圖片
48人 2000元 設備含會議桌、會議椅、白板、白板筆、無線麥克風(兩支)、無線網路、單槍投影機、投影布幕、擴音設備、電子看板、延長線
B棟B208 會議室
B208 會議室會議室圖片
18人 1000元 設備含無線麥克風(兩支)、無線網路、電話、單槍投影機、投影布幕、飲水機、延長線 ( 僅供進駐單位使用 )
C棟C104 國際會議廳
C104 國際會議廳會議室圖片
210人 4500元 設備含簽到桌椅、無線麥克風(四支)、有線麥克風(一支)、無線網路、電話、單槍投影機、投影布幕、擴音設備、、影音撥放系統、講台、延長線
A棟迎賓大廳
迎賓大廳會議室圖片
15人 1000元 電視牆、講台
B棟展演大廳
展演大廳會議室圖片
40人 2000元 背投影電視牆
A棟1樓外部中庭
1樓外部中庭會議室圖片
0人 3100元
A棟1樓外部中庭自走門
1樓外部中庭自走門會議室圖片
0人 300元
B棟2樓外部中庭(大)
2樓外部中庭(大)會議室圖片
0人 2600元
B棟2樓外部中庭(小)
2樓外部中庭(小)會議室圖片
0人 600元
C棟4樓戶外平台
4樓戶外平台會議室圖片
0人 1800元
A棟生態池平台
生態池平台會議室圖片
0人 1800元
A棟雨遮廣場前過道
雨遮廣場前過道會議室圖片
0人 1800元
B棟B133
B133會議室圖片
16人 1400元 設備含會議桌、會議椅、白板、白板筆、無線麥克風(兩支)、無線網路、單槍投影機、投影布幕、擴音設備、電子看板、延長線
第五條、優惠辦法
一、 中創園區進駐單位,租借以 5 折優惠。
二、 中科中興園區及中興新村單位機構,租借以 8 折優惠。
三、 常客優惠:累計時段達成日起可享為期一年租借優惠。
(一) 一年內累計達 35 (含)時段者以 7 折優惠。
(二) 一年內累計達 50 (含)時段者以 6 折優惠。
(三) 一年內累計達 65 (含)時段者以 5 折優惠。
* 已享其它優惠之時段不另累積常客時數
四、 其它符合中創發展經營與園區合作之活動,視當年度行銷方案給予租借優惠。
五、 任一優惠不可與其它折扣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第六條、付款與聯絡資訊
一、 ATM轉帳或匯款 【繳費後,請將收據傳真049-2345344】。
收款銀行:土地銀行工研院分行。
收款帳號:156-005-000025。
二、 即期支票或郵政匯票。
票據抬頭:工業技術研究院。
郵寄地址:540南投市文獻路2號。
中台灣創新園區 收 。
第七條、取消與變更
一、 取消退款原則
(一) 15 天(不含使用日) 前取消,全額退費。
(二) 7 天(不含使用日) 前取消,退還 50% 費用。
(三) 3 天(不含使用日) 前取消,退還 30% 費用。
(四) 使用日當天取消,不予退費。
退款之匯費須自行負擔。
二、 申請單位之活動若因故改期,須於 7 天(不含使用日)前通知園區申請延期。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如天災(依縣市政府公告停班為準)、戰爭,因而導致場地與設備之使用取消或變更,得與園區重議檔期,如因此解約,相關已繳費用園區將無息退還。
第八條、場地使用說明
一、 租借場地應事先申請並完成繳費確認借用。如須延期或取消,請參考「取消與變更」說明。
二、 園區場地不提供宗教活動、政治活動、違反政府相關法令或善良風俗之活動以及非關產業、科技發展之商業活動。
三、 場地使用應避免與申請內容不符、轉借他人使用或違反園區場地及設備租借辦法。
四、 有佈置場地需求時,應事前徵求園區同意,未經許可,不得於租借場地內自行安裝任何設備、張貼海報等。若須張貼海報或文宣,請使用不破壞牆面的無痕膠帶或環保黏土,若破壞牆面須負責修復。
五、 園區不額外收取清潔與水電費,若造成環境髒亂,須另支付清潔維護費用。
六、 園區國際會議廳禁止飲食,活動如有用餐需求,可額外租借展演大廳或公共空間。
七、 園區展演大廳之沙發區座位請勿任意搬移,若有搬移之需求請事先向園區詢問協調。
八、 場地使用結束後,申請單位應恢復場地原狀並確認費用與領取發票後離場,未恢復場地原狀,園區得依收費標準加收相關費用。未依規定離場者,園區保留未來拒絕提供租借場地之權利。
第九條、物品代收規範
一、 申請單位租借園區場地辦理活動如有物品代收需求,須先行向園區申請確認後再寄出物品,並提供詳細收貨與聯繫資訊由園區代收。未經園區確認將無法代收物品並須自行處理退貨事宜。
二、 代收物品請於活動辦理前 2 日內到貨,切勿提早寄達園區。
三、 代收之物品恕不接受零放,申請單位須以紙箱包裝好。
四、 如有貴重物品交件寄送,請妥善自行包裝完善,園區僅負責代收與暫存,包裹外包裝若有破損、內容物遺失或毀損,園區概不負責。
第十條、損害及賠償
使用園區場地及相關設備器材,應善盡維護保管責任,並遵守租用管理辦法,若有任何違反或損壞,應負擔修復責任或照價賠償。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本園區推動委員會主任委員核定後,自公布日施行,園區推動辦公室保留解釋本辦法之權利。

客服電話:0800035295 客服信箱:ctic_service@itri.org.tw
地址:54041 南投縣南投市文獻路2號
中創園區進駐人數:法人322人;廠商293人;總計6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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